
赵爱梅律师网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同居十二年 借钱仍须还
2011-07-01 09:45:45 来源:
吴英离异后有一些积蓄,在某市开一个销售电器的商店,于1998年认识了离异的黄民并与之相恋,二人于1999年同居后一直未办理结婚手续。2008年,黄民打算做房地产生意,便开始向吴英借钱搞投资,直到2010年年底,黄民共6次出据向吴英借钱共计197000元。同居十二余年,吴英与黄民如同亲人般生活在一起,但当黄民向吴英借钱时,吴英还是谨慎地让黄民出具了借条。2011年年初,两人因性格不合开始闹分手,吴英开始要求黄民偿还借款,黄民不同意,认为所借的钱用于“家庭”投资,“夫妻”之间的账是不算数的,拒绝偿还借款。于是,吴英一纸诉状将黄民告上法庭,要求黄民归还借款。
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本案证据确实充分,被告黄民向原告吴英借款197000元的事实清楚,被告辩称借款用于同居生活期间的开支及投资,未向法庭提供证据予以证明,对其辩解主张不予支持。法院在对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依法做出了前述判决
- 大家都在看

香港已故富豪霍英东遗嘱:死后20年内不分遗产 2012年07月05日08:25四川新闻网[微博]我要评论(95) 字号: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